抹灰石膏產品有一個非常關鍵的質量控制點,就是凝結時間。GBT28627-2023《抹灰石膏》標準中規定的凝結時間為:初凝時間不小于60分鐘,終凝時間不大于480分鐘,均以維卡儀測試結果為準。
從實際實踐應用中,抹灰石膏的這一質量關鍵點,更多是可操作或者稱為可使用時間。如果要給這個時間一個定義,可以描述為:從加水攪拌開始,至攪拌后的抹灰石膏漿料可以正常批抹的最長時間。這也是施工工人最關注的一個時間。我們在施工現場聽到的問題反饋,如:石膏硬(凝)的太快,還沒用完就硬(干)啦;石膏剛上墻,還沒收面,就干啦。實際就是可使用時間太短的直接表現。
可操作時間測試辦法,可有實驗室法和實操法兩種,實操法更貼合實際。實驗室法:記錄開始加水攪拌的時間,按標準或規范要求的攪拌方式進行攪拌,攪拌好的抹灰石膏漿料存放于容器中,從20分鐘起每隔一定時間用抹刀撥劃抹灰石膏漿料,記錄撥劃后漿料表面不出現異常狀態的時間,與加水時間對比,最長的時間間隔,即為可操作時間。實操法:記錄加水時間,把攪拌好的石膏漿料,分時間上墻批抹,記錄最長的可正常批抹的時間。
影響可使用時間的因素,可分為材料因素和環境因素。材料因素包括石膏粉(自身的初凝時間)、纖維素醚(類別、醚化程度等)、緩凝劑、其它外加劑;環境因素包括:溫度、濕度、風速、陽光照射等。
關于緩凝劑的選擇和摻量,同等摻量下,也未必就是終凝時間長的就好,還是應該根據可使用時間來選擇:滿足可使用時間,終凝時間越短越好;抹灰石膏批抹、找平施工完成,之后的時間可以稱之為垃圾時間,最好短點。
在施工現場我們常聽到的另一種問題反饋,如:早上抹的石膏,下午還沒硬;昨天抹的石膏,今天上班去看,還一按一個坑。實際上是說的終凝時間太長所致。
標準中抹灰石膏的初、終凝時間,是產品時間性能的兩個方面,需要同等重視。控制抹灰石膏的初凝時間,更確切的說,應該是控制可使用時間,保證正常的施工時間;控制抹灰石膏的終凝時間,保證硬化后抹灰石膏找平層的強度,從而保證抹灰石膏產品的使用質量。
對于不同廠家、不同材料配置的抹灰石膏,從大量實際應用中,也可以發現:終凝時間比較長的抹灰石膏,有時候可操作時間并不一定長;滿足可操作時間的抹灰石膏,有時候也會因為終凝時間過長導致最終強度低。
抹灰石膏的終凝時間,在滿足操作時間的前提下,終凝時間越短越好。初終凝時間間隔短,對粘結、抗開裂有利;對后續施工的快速銜接、縮短施工工期有利;對保證抹灰石膏的最終強度和使用壽命有利。